更新时间:2018-11-27 20:04作者:李一老师
最近各地都对本地的养老金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许昌市从2016年1月1日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采取普通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通调整是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
在普通调整上,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适当倾斜。一是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年满9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二是按照本通知进行普遍调整和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标准增加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三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待遇后,如达不到省辖市平均养老金水平,补足到平均水平。
另外对高龄及低收入人员适当倾斜,其中65周岁及以上高龄退休人员共有41319人,人均月增加235元;增资后月不足1000元的退休人员共有10283人,人均月增加216元。增资后月增加资金支出2076万元,共补发1至4月份增资8304万元。
截至4月30日,此次调整惠及全市104832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98元,月人均养老金由1568元增加到17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