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03作者:才子老师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2016年调整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提高相关标准,至此,海南省已连续第10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了解,此次对2016年底前已办理退休(职)的所有企业退休(职)人员进行普遍调整,即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同时按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在此基础上,对老龄退休人员给予额外补助。其中,2016年底前年龄达到70岁至7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后,预计海南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调高养老金164元,将进一步提高海南省城市居民收入水平,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省财政已拨付各市县补助资金合计20亿元,确保海南省49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标政策的及时兑现。
保持整体10%增幅不变向参保缴费年限长、年龄大者倾斜
如果您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2016年起养老金每月将增加110元(不含工龄补助),年满80周岁则每月增加130元(不含工龄补助)。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达通知,从2016年1月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编者获悉,相对去年而言,今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方案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同意,保持整体10%的增幅不变,但为更好地体现公平,重点向缴费年限长、年龄较大者倾斜。
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据通知,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退职生活费。
工龄补助: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的折算工龄,不满1年算1年),每月补助3元(去年为1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去年为2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60元(去年为40元)。
据省人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遵循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权益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体现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并综合考虑物价和生活成本、财力等因素,适度提高养老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