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20:01作者:王新老师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如果居民在45岁以上,也就说距60岁不足15年的,可以逐年缴费到60岁,也可以补缴到15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如果居民在45岁以下,也就是说距60岁超过15年的,就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另外,《意见》还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而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成都商报(微博)记者 祝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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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早已合并
缴费标准不变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2007年成都市就开始试点新农保制度。2016年起,成都市建立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了合并。因此,成都已不存在两者合并的问题。
根据《意见》,省上合并后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100至3000元13个档次,成都目前设定为5档,缴费分别是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30%、40%、50%。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整个试行办法不会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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