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58作者:李天扬老师
无锡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昨日正式出台。近年来,每年在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会在普调的基础上向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适当倾斜。根据江苏省规定,2016年无锡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生活费)约247元。
无锡2015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40多万企退人员享增发
无锡市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昨日正式出台。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40多万企退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并确保在4月15日前发放到位。根据江苏省规定,这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退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增发总额不高于240元
根据江苏省规定,2016年普调包括三项: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近年来,每年在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会在普调的基础上向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适当倾斜。2016年按照省统一要求,无锡对上列三项普调增加总额低于240元的人员,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规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发额差距
根据国家规定,2016年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并明确要求,普调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目前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悬殊,如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差距会越来越大。按照2016年江苏省规定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的增幅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的增幅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70岁以上适当增发养老金
由于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2016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退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根据江苏省规定,2016年无锡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生活费)约24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