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9:51作者:才子老师
由于今年涉及到调整缴费档次的问题,因此,市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居民,原缴费档次取消或需要调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须于2016年2月底前,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社区居委会或直接到街道(镇)保障中心,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
为了不影响参保居民正常缴纳本年度保险费,我市规定,在2016年3月份集中缴费期前,对原选择每年100元、200元、400元缴费档次,且未申请变更新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其缴费档次将统一调整为每年300元。原其他缴费档次与新缴费档次一致的,将予以保留不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