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7 17:34作者:李一老师
(七)理顺社区关系。从体制创新入手,正确处理好政府与自治组织的关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转变职能入手,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上,赋予社区居委会充分的自主权,调动社区居委会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民政、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要把与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社会化服务职能逐步分解下移到社区,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同时,凡属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不得随意委托社区居委会承担。作为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要自觉接受政府的指导,积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要正确处理社区基层党组织与自治组织的关系。社区建设要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和尊重社区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社区基层党组织要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支持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三、实现社区建设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把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和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搞好社区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城市工作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构建新的社区管理体制,把社区居民最大限度地组织起来,建设社区,服务社区,让社区居民己管理自己的事情,是我党在新时期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新途径,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城市工作中的新发展。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实行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提高广大城市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满足广大群众日益终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打牢党在城市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城市基层政权,维护城市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出发,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培育社区,夯实基础,扎实稳妥地推进社区建设。当前,社区建设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在实施社区建设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基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是社区建工作能否持续、顺利、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是要培育社区意识。要把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好,切实培育和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能力,进一步扩大民主,为社区广泛参与奠定体制基础和组织保障。要创新社区参与机制,启发和引导社区居民认识自己的利益;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培育社区队伍。要重点培育一批思想素质好,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社区工作者,建设一支庞大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三是培育社区组织。培育社区组织主要是指社区内党的组织、居民自治组织和中介组织。要加强对现有社区中介组织的指导、帮助和监督,充分调动各类中介组织的积极性,鼓励支持他们开展各种服务活动。积极培育新的社区中介组织,使其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四是培育社区活动。注重满足居民的需求和实际效果,充分利用社区直接面向居民和面向家庭的优势,坚持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居民关心、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起,既要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又要使各类服务机构能够生存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