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17 17:34作者:李一老师
(四)繁荣农村社区文化,提升农民文明素质。挖掘农村社区文化资源,广泛开展社区文体活动。发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科普长廊、图书阅览室、学校等场所的作用,使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入农村阵地。要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普及农村法律常识,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五)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加快推进农村社区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农民搞好村庄规划,科学合理建设住宅;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大力扶持发展农村沼气、太阳能热水器等新型能源,搞好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和村庄净化绿化,建设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引导农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改变农村脏、乱、差的落后面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生态家园。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合力推进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统筹城乡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各镇(街道)党委是农村社区建设的责任主体,镇(街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强化责任意识,对社区建设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靠上抓。要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特别对当前正在规划建设的14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要拿出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加快运作步伐,争取早日达标。深化社区示范建设,注重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社区建设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
(二)明确社区建设的责任。农村社区建设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按照重心下移、职能转变、服务延伸、方便居民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合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民政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发改部门要把社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社区的扶持和投入力度;建设部门要抓好社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实施;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社区就业发展规划,完善促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在社区实现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税务、物价、工商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慈善等方面的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大力倡导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努力形成推动社区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