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15:54作者:李一老师
⑶在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牌、假证假牌、严重超载(20%以上)以及倒买倒卖线路牌等严重违章车辆,必须终止运行,强制转运,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⑷各交管站对辖区内无许可的小汽车从事客运的要进行摸排登记,运管所要进行汇总,列入非法经营的“黑名单”,在全县造成全力打击违规营运车辆的高压态势,继而进行规范。
4、驻站办
⑴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进站经营客运车辆的进站手续、营运证件,杜绝无证、无牌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⑵协助客运站制止站外揽客、停车;查处、纠正违章经营行为。监督站方发车前进行安全例检、三品查堵、出站登记等工作。
⑶监督客运站和经营业户执行的运价和收费标准,检查客运站执行运费结算情况,制止扰乱运价及客运站乱收费等违章行为。
⑷做好旅客流量和班车实载率的调查,掌握运力运量动态。监督站方不售超员票,不发超员车。
⑸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或投诉,按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和反馈。对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5、各执法中队
⑴对进入县城的客运车辆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站外发车和游车拉客,取缔非法客运站点,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客运的“黑头车”。
⑵协助各交管站维护客运市场秩序,查处非法运输车辆,取缔非法客运站点。
⑶落实局及运管所安排的其他事宜。
二、公路分局、县乡站。春运期间对全县所有道路、桥(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险桥险涵险段立即进行抢修,对不能及时抢修完毕的要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立即上报局春运办备案。
三、地方海事处
⑴成立安全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值班,全力以赴做好春运安全渡运工作。
⑵加大宣传力度,向涉渡学校、学生、学生家长和渡工散发安全宣传单,向他们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要求渡工做到“六不渡”(即①无证、无照证、照过期不渡;②超载、超客、装载不良不渡;③船况不良或船舶工属具、设备不齐、损坏不渡;④人车混装不渡;⑤遇狂风、暴雨、浓雾、视线不清及洪水停航不渡;⑥船工不齐或饮酒不渡),提醒群众要“二自觉四不准”(自觉按先后顺序上船;自觉听从渡工指挥;不准在船头、船尾处长期逗;不准将手、脚伸出船外嬉水;不准在船上打架斗殴;不准携带危险品上船)
⑶春运期间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求乡镇船舶管理员实行旁站式管理,杜绝超员超载摆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