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15:54作者:才子老师
三是加强乡镇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的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乡镇派出所和乡镇道安办将本辖区内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等车辆进行逐户逐车调查登记,督促办牌办证,实行台帐管理。将清理登记情况于2月30日前报县道安办和县交警大队备案。对本辖区内干部、职工、教师的摩托要集中到交警队办牌办证,在办理过程中,交警队要尽可能简化程序,提供方便,使全县机动车辆办牌办证率走在全区前列。坚决杜绝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营运或行驶,对违法行驶的车辆,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四是认真落实乡镇、村干部、道路交通协管员包路段责任制。乡镇撤并村后,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干部、道路交通协管员包路段的责任制度。干部包路段的责任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要通过职责细化和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抓实干。同时,在公路主干线的显目处,要建立起“有村名、有里程、有联系电话、有交通安全文明提示、有包路段干部或协管员姓名”的管理路碑。管理路碑的建立要有利于群众对乡镇、村交通安全管理的监督,有利于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安全文明的意识,有利于为外地驾驶人提供方便,有利于发生事故后方便当事人及时报警。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上台阶,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是严把车辆检验、发证关和驾驶员教育考核关。公安交警、驾校要严格把关,规范工作程序,不该上牌照的决不能上牌照,该报废的车辆要坚决报废。对驾驶员培训要坚持高标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职业道德和驾驶技能。对车辆检审要坚持原则,坚决禁止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屡屡违章的驾驶员,该吊扣驾驶证的要坚决吊扣,该注销驾驶证的要坚决注销,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追究。交通部门要认真审查各客运站市场准入资质和车辆安全技术条件,督促落实安全责任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六是加强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根据县乡道路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配齐配好各类交通设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尽快对本辖区内的十字路口、校门口、主要村寨口、公路主干线与乡村公路连接处,要逐步设置减速带和其它警示标志。对已经损坏了的设备设施和警示标志要尽快修复或完善。
七是加强公共客运管理。公安、安监运管等部门要加大始发车站车辆出站管理,坚决杜绝超员客运车辆出站。交警部门、各乡镇道安办要加大巡逻值勤力度,坚决制止和处罚出站车辆途中捡客超员超载的现象。同时,各乡镇道安办也要到本乡镇始发站检查督促,坚决杜绝客运车辆超员超载,抓好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