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09:23作者:三水老师
3.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党员标准、对照职能职责,联系自身实际,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找准找实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执法监管部门及服务行业、窗口单位、农村和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可邀请服务对象、群众代表对班子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党小组可参照党支部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级党组织要派人参加指导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结合年底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要按照《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发〔2016〕1号)的要求,对照党员标准,严格评议程序,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结合民主评议,党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严格程序、把握政策,切实解决民主评议时“评不出、评不准、评不好”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时“不愿处置、不会处置、不敢处置”等问题,确保民主评议的质量和效果。
5.立足岗位作贡献。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要在全省广大党员中开展“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湖南”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和推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创先争优。在农村、社区党员中,重点推行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增强致富带富能力、弘扬文明新风,服务居民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在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员中,重点推行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制度,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中,重点推行党员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在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中,重点推行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廉洁自律,切实转变作风。在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党员中,重点要求严格党内生活,增强党的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德、奉献社会。在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中,省委将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先进典型引领党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