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09:06作者:李一老师
综上所述,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彰显了一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强决心;树立了一条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道德高线;厘清了一份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负面清单;传递了一个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的明确信号。以上就是我们要加强学习的全部内容,传达完毕。
准则和条例党课讲稿二
中央对此次修订很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来研究两项法规的相关修订工作。这两部法规一正一负,相互配套,其中《准则》重在立德,开列“正面清单”,树立自律高线;《条例》重在立规,开列“负面清单”,划出行为底线。徐书记表示,两个法规的颁布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其内涵之丰富、条例之全面,需要全党进行学习,为明年1月1日起的正式实施打好基础。
该准则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三部分。和原准则相比,首先,名称上与201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同;其次,在对象上不再只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而是全体8700万党员;最后,在共4部分的内容中,将18条缩减为8条,3620字精减为281字。
针对《准则》中的内容,可将其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前四条规范是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全体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后四条规范则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自律规范,针对的是“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即在廉洁从政基础上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和廉洁齐家,从公共领域扩展到了私人领域。
《条例》被称为“有史以来最严党纪”。该条例共3编,修订后保持了原条例名称,15章缩减为11章,178条减少至133条,24000余字减为17000余字。徐书记认为,该条例修订前后至少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避免党纪成为党内公检法。二是划定红线,强调追责,明确6类“负面清单”,将原有条例中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进行梳理整合。三是将十八大以来的成果制度化,严明各项纪律,落实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将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
解读部分条例,是为了以点带面、近距离地感受法规变化,并不是其他条例不需要学习。作为党员干部、党员教师和党员学生,要从严要求自我,深入学习和领会两部法规的内涵,把握其中的精神实质,营造一个风正气清的环境,为自我、学院和学校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