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7 13:43作者:三水老师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尽管我县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已不断提高,而残疾人作为最困难的特殊群体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残疾人中大部分处于社会最低收入阶层;部分残疾少年儿童由于贫困而失学;多数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尚未得到满足;岐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都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助人为乐和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致力于经济建设的同时,十分重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扶残助残活动得到有效开展。我县在去年实施助残工程以来,为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采取了积极政策和有力措施,对贫困残疾人的康复、就业、就读、扶贫、最低生活保障等实行了多方面的资助和扶持,为他们解决了一些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和关爱。但扶残助残是一项社会工程,单靠政府行为还远远不够,需要全社会力量来关心帮助残疾人,我们要动员和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各类群体组织,助残志愿者等,积极开展针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实行一助一、多助一的帮扶结对活动,帮助贫困残疾人办好事,切实为残疾人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形成个个关爱弱势群体,人人热心扶残助残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助残日期间,各镇(场)、各有关单位,可利用公益广告、公共橱窗、标语口号等多种媒体宣传助残日主题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宣传做好残疾人工作的意义,引导公众进一步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还要采取切实行动,多形式、多层次地关心帮助残疾人,通过走访慰问残疾人等活动,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平时也要做好扶残助残工作,为残疾人送去更多的温暖。
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残疾人问题事关社会的稳定。总书记同志曾经指出:“人权保障,是国家的责任。对残疾人这个社会脆弱群体给予帮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全社会要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同时残疾人要热爱生活,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最后,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按照“xxxx”重要思想的要求,为推动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和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目标,为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