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6:19作者:王新老师
三要突出强调品德合格标准,做到讲道德、有品行。重点是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的问题。要结合民主评议认真落实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报告、谈心谈话等基本工作制度,把准党员思想脉搏,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
四要突出强调发挥作用合格标准,做到讲奉献、有作为。重点是践行党的宗旨,保持为民本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漠视群众疾苦,精神不振、消极懈怠的问题。要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立足岗位、履职尽责。要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等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切实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抓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把严打攻坚、预警预防、“三个坚决”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把占领阵地、抵御渗透、“去极端化”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党员干部在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上做表率,在服务群众、转变作风上做表率,在民族团结、凝聚人心上做表率。
(三)把握好“学”与“做”的关系。“学”就是知,“做”就是行,“知行合一”就要在学中做、在做中学,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学习教育方案》和张春贤书记的讲话对学习内容、怎样学、怎样做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指导,关键要看我们是否能正确理解和应用。学的时候,要带着具体问题去思考,通过化解和回答所碰到的困难和困惑,将学习心得变为行动指南;做的时候,要能够把对党章党规、系列讲话的领会体现出来,以此作为判定行为的标准,时刻有所参照,在行动中深化对学习的领会和自觉。切忌学归学、做归做,口是心非。
三、把握总体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