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3 16:39作者:王华老师
高新区2017年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
此前,“宁波教育”微信也已发布过海曙、江北、鄞州等区的小学或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这里再做一个简单汇总。
海曙区教育局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区直属小学招生
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
(一)招生范围
户籍、房产或暂住地在月湖街道、西门街道、鼓楼街道、南门街道、江厦街道、白云街道、望春街道、段塘街道。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持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
报名时间和地点
4月25日-5月5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
5月12日-5月13日,有海曙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到各服务区小学报名。
西片区小学招生
户籍、房产或暂住地在集士港镇、古林镇、高桥镇、横街镇、鄞江镇、洞桥镇、章水镇、龙观乡、石街道。
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镇乡(街道)户口(其中户籍证明、房产证有效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持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教辅室审批。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镇乡(街道)确定。
江北区教育局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入学政策年龄
凡在江北区有正式户口,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均须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因智力发展滞后或丧失学习能力等特殊原因,欲暂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须持市级以上(含市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施教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小学不应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一)4月21 日为各小学张贴《2017年江北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和《2017年江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告》等的统一日期。
(二)4月25日9:00到5月5日16:00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上预报名时间。
(三)5月12日—13日为各小学办理江北户籍(或拥有江北住房)的新生入学登记手续的统一日期。5月19日—20日为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统一日期。
鄞州区教育局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因行政区域调整,2017年小学招生属于过渡期,原则上仍旧按照原区域招生政策执行。2018年起全区实行统一的招生政策。
原鄞东片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原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出台政策,镇(街道)政府统筹协调安排,各教辅室、学校负责具体实施。
原江东片区:由区教育局按照招生政策进行统筹安排。
凡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学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须持有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服务区小学办理相应手续,报区教育局审批。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原鄞东片区在2017年4月2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镇(街道)教辅室确定。
原江东片区在2017年5月12日~13日为各小学办理原江东片区户籍或拥有原江东片区房产的新生登记入学手续。
鄞州区中河街道小学学区调整
鄞州区教育局2017年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因行政区域调整,2017年初中招生属于过渡期,原则上仍旧按照原区域招生政策执行。2018年起全区实行统一的招生政策。
原江东片区:坚持“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
原鄞东片区
招生对象和报名时间
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017年6月30日前,具体日期原鄞东片区由各镇(街道)教辅室确定。
录取办法
按照“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原则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学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优先安排入学。
房产证和户口簿取得有效期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
原江东片区
原江东片区小学毕业生按照对口初中招生方案进行。
有原江东片区户籍和房产而在区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来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区教育局在原江东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原江东片区内民办小学符合升学条件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原江东片区初中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