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16:34作者:李天扬老师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
小学招生
一
入学条件
1、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2、居住条件符合其一均可:①具有黄冈市区户籍;②户籍不在黄冈市区但在黄冈市区有合法房产并已入住;③父母一方或适龄儿童持有黄冈市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居住证》。
二
片区划分
1、在黄冈市区有居住房产并已入住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划片入学。
2、条件符合其一可统筹安排入学:①在黄冈市区户籍但无居住房产或有居住房产未入住;②在市区定居并持有原黄冈市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居住证》。
3、驻黄部分现役军人烈士子女以及市议军会确定的重点对象、黄冈市区重点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按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4、具体片区划分如图:
三
新生报名
2017年6月6日—6月30日,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选择“幼升小入口”,点击“新生注册”进行注册。新生注册成功后,输入账号及密码重新登录招生管理平台,按照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并进行保存,再打印《2017年黄冈市区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新生注册账户及密码均由注册人自设,其他注册信息均为入学儿童及其父母真实信息。
四
资格审查
2017年7月4日—7月28日,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2017年黄冈市区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按报名登记表上规定的时间节点到义招办(原老黄州中学)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确认。
1、如果是黄冈市区户籍,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孩子及其父母的户口簿;②孩子的出生证或疫苗卡;③孩子父母在黄冈市区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在房管局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网络发票在2017年5月31日之日前有效);④水(电)发票。对在黄冈市区有合法居住房产并已入住且经审核合格的,按相对就近原则划片入学;对于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的则统筹安排(非就近)入学。
2、如果户籍不在黄冈市区但在黄冈市区购买有合法的房产,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孩子及其父母的户口簿;②孩子的出生证或疫苗卡;③孩子父母在黄冈市区有效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在房管局正式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其销售不动产统一网络发票,网络发票在2017年5月31日前有效);④水(电)发票。对在黄冈市区有合法居住房产并已入住且经审核合格的,按相对就近原则划片入学;对于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明的则统筹安排(非就近)入学。
3、如果户籍不在黄冈市区且在黄冈市区没有购买有合法的房产,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孩子及其父母的户口簿;②孩子的出生证或疫苗卡;③黄冈市区公安部门发放的《湖北省居住证》。对于没有办理黄冈市区公安部门发放的《湖北省居住证》的,必须提供其父母在黄冈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收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连续办理一年以上有效)。对于审核合格的将统筹安排入学。
五
招生录取
1、公办小学录取。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根据适龄儿童信息资料审核结果,按入学原则将其分配到相应片区学校。
2、民办小学录取。按“自愿报名、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原则录取。适龄儿童如需就读,其父母须在“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填报就读志愿(限报一所)。2017年秋季,市育英学校、市有线小学、鄂东女子学校、市东门路小学、黄冈博才学校等5所民办小学具有招生资格。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学生直接录取就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则以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
六
录取告知
8月27日至28日,请登录“黄冈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孩子的录取结果。8月29日至31日,到指定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