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6 14:33作者:才子老师
绵阳城区2017版学区划分公布!涉及20多所公办中小学!有房没房都要看!
为深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绵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就2017年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户籍在绵阳城区的学生入学
1.招生原则: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学区划分公示时间:2017年5月9日。
3.办理入学相关事项:学生所属学区、入学具体登记时间、所需材料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于2017年5月9日进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网站进行查询。
4.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2017年6月下旬。
本地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初中相关事项,请于2017年5月9日后咨询户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登记范围:绵阳城区以外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
2.登记地点:各区、科学城教体局基教股(教育股)、各园区社发局。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6月9日。
4.所需材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及《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绵府办发〔2005〕5号)等文件精神,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出示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
(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就读学校所在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截止4月30日,当年在我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4)在有效期内,截止2017年4月30日,在务工、经商所在地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5)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5.入学就读:经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审核合格后,统筹安排入学。
6.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2017年7月21日。
7.已在绵阳市城区范围内取得学位的,不再办理城区内转学。
(三)来绵投资随迁子女入学
1.登记范围:凡符合《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来绵投资者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13〕19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来绵投资者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
2.登记地点:各县市区、园区招商局(投资促进局)
3.登记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4.所需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管人员任职通知;
(4)随迁子女家庭户口薄;
5.办理程序:
(1)投资者或企业高管于2017年4月30日前持个人相关资料(户籍及身份证明、投资项目或企业名称、投资规模、工商登记证明等)和其子女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拟就读年级等)等材料到所在县市区、园区招商局(投资促进局)进行登记。
(2)市投资促进局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初核,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招生办法
(一)涪城城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采取“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学校招收、区教育和体育局监管”的办法进行。
1.小学一年级招生: 5月9日在各小学和涪城学教在线网公示各小学片区范围。凡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6周岁儿童,请学生家长于片区范围公示之日起开始网上就读申报,5月13—14日持户口簿和房产证在片区小学登记,6月下旬各小学向学生家长发放其子女的入学通知书。
2.初中一年级招生:5月9日在各小学、初中和涪城学教在线网公示城区初中学校片区范围,学生家长于片区范围公示之日起开始网上就读申报。家长于5月13—14日到应就读初中学校交齐学生户口薄、房产证等相关资料。6月下旬各初中学校发放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
3.本地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原籍就读:直接持户口薄、房产证和小学毕业证明到片区内初中学校登记。
4.空挂户籍和挂靠户籍:由区教体局统一调配学位。
(二)居住证持有人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我区城区范围内符合《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7年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事项的公告》中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条件的和我区城区范围内《四川省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入学,进行网上申报后到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登记。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时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
(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我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截止4月30日,当年在我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的证明;
(4)有效期内,且满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或《暂住证明》;
(5)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2、居住证持有人子女登记时出示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经公安机关签发的我区城区范围内的《四川省居住证》;
(2)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和子女的户口薄;
(3)下列材料中的任意一项:①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与我区辖区范围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②我区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③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或用人单位提供的宿舍等证明材料;
(4)非新生一年级出具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办理时间:2017年5月10日—6月9日。
(三)来绵投资者子女入学:按照《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7年绵阳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事项的公告》办理。我区保障居住在涪城城区内的来绵投资者子女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