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14:06作者:王华老师
5、拆迁户、集体户(住集体宿舍)按原居住地为登记入学依据,但需提供拆迁证明或原居住地有效证件。
6、长期租住廉租房的,到廉租房所在学区学校登记入学。
7、军人子女属于一年级招生对象的,按照池州市教育局、池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池教基〔2015〕140号)要求执行。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到定点学校登记入学。登记时需持:⑴流出地政府证明或户口簿;⑵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须加盖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公章)到定点学校登记。定点学校:杏花村实验学校、齐山小学、市开发区流坡小学。
“小升初”学区划分:
以学生户籍所在社区为依据
城区2016~2017学年度小学毕业生,为2017年贵池区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招生学校有10所,分别为市第二中学、市第三中学、市第十中学、市第十一中学、市第十二中学、市第十六中学、滨湖实验学校。民办学校:德明中学、黄埔中学、昭明公学。
据介绍,城区初中学区的划分以学生户籍所在社区为依据。学生户口举家进入该社区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前(含2017年6月30日)。
将在9月份就读城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需在8月13日-15日完成到校登记。到相应学校登记前,家长需要了解以下几个信息:
(一)城区户口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根据学区划分情况,在规定时间,持户口簿和该生小学完成证书的原件到相关学校登记。户口簿上须注明所在社区,若未注明社区的,应到当地派出所更换新的户口簿。
(二)非城区户口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到定点学校登记。居住在秋浦路以北的到市第三中学登记,居住在秋浦路以南的到市第二中学登记。
(三)齐山小学毕业生可就近到市第二中学或市第十二中学登记。
(四)军人子女属于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的,按照池州市教育局、池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池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池教基〔2015〕140号)要求执行。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的,到定点学校登记。登记时需持:1、流出地政府证明或户口簿;2、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3、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须加盖住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公章);4、小学完成证书等。定点学校:市第二中学、市第三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