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考中招问答之录取政策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07-20 09:34作者:三水老师
录取考生条件必须是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学习三年,考生是本校学籍且在本校实际就读时间满三年。考生须填报非择校生志愿,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5C等级及以上。具体的录取办法是,首先,依据各招生学校非择校生招生指标总数,结合考生志愿,按照1:1的比例确定一条录取参照线,在此参照线下降30分,即为该招生学校分解指标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其次,在此最低控制线以上,根据各初中学校分解到校的指标数,按照考生志愿和普通高中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三,各初中分解到校指标未完成的,剩余指标一律收回,纳入到招生学校的非择校生统招指标中。十七、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补录取”是怎样安排的?答: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安排两次补录取,分别为“计划缺额补录”(即第一次补录)和“新生缺额补录”(即第二次补录)。“计划缺额”是指在正式录取中未能完成任务的部分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缺额部分;“新生缺额”是指部分普通高中学校开学后新生未报到所形成的缺额部分。另外,根据省统一规定,9月底之前,五年制高职、初中专学校可以进行补录取,凡没有被学校录取的考生都可以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直接补报。职业高中根据“五个放开原则”,可以随时到学校或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录取手续。十八、落榜考生如何参加普高“第一次补录”(计划缺额补录)?答:凡因个人填报志愿不当而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到其毕业的初中学校,补报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志愿,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规定时间统一集中办理补录取手续。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的学校均不得再录取上述考生。“第一次补录”具体步骤如下:1、8月1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结束。2、8月2日,公布缺额计划。市考试院通过县市招生办、初中学校,公布落榜考生(包括志愿过高和未填志愿的)名单和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及其缺额。“宣城教育体育网”、“宣城招生考试网”同时面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及其缺额。3、8月3日-6日,考生填报志愿。落榜考生到原毕业的初中学校递交补填志愿登记表(注明准考证号、姓名、补报学校、代码等,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由县市招办和学校统一登记,在5日晚5点之前送交市考试院,超过时间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