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5 10:44作者:王新老师
艺体特长生须加试
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专业及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专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报考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英语专业另加试英语口语);
报考师范院校、五年制高职校、中专学校的考生须参加由市、县(市、区)招办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报考护理、食品、幼教等特殊专业的考生需进行肝功能检查。
报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班或特长生的考生,必须通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资格审查并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取得江苏省书法水平等级考试8级(含)以上的考生,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等级证书到招收书法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备案后,可免专业加试直接取得书法特长生专业加试合格资格。
录取分三个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由市、县(市、区)招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与考生成绩划定属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县(市、区)教育局不得为低于本县(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范围以外的考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办法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高等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含免费男幼师)以及徐州市第一中学面向县(市)及铜山区、贾汪区的招生。
第二批次: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和面向全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本科、中职-本科、中职-高职衔接试点学校的招生。这两类之间互不兼报。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类学校(含高等师范学校非师范类专业)和中专、技工学校等的招生。
教育部门特别强调,招生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它学校录取及未参加2016年中考的学生,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必须先办理录取手续后方可安排考生办理学籍和报到,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招生。对未按规定程序招生所带来的不能办理录取和学籍注册手续等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等手续。逾期未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