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0 07:07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1月1日起,北京上调低保标准及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详情如下:
北京低保标准:月人均1000元。
北京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家庭月人均2000元。
2018年2月7日北京市民政局发消息称,北京市城乡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900元调整为100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家庭月人均1410元调整为2000元,该标准从2018年1月起实施。
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北京市城乡低保共有7.27万户、12.05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7.6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4.37万人。
北京城市低保办理条件
持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城市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