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4 07:23作者:李一老师
低保户分为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是指生活居于当地贫困线以下,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按照低保户家庭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由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发放名单和确定的补助数额进行发放。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36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2400元。
今年,我市将指导县(市、区)出台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实施细则,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推进特困人员供养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
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敬老院运营补助相应提高,城乡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分别不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60%、农村低保标准的70%,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达到1.7:1以内;落实城乡医疗救助和贫困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制度,继续提高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自付医疗费救助比例;完成全市41处农村中心敬老院改厕工作,并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纳入“十三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和管理服务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