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0 13:47作者:王新老师
2018-2019年河南职工退休工资调整最新消息及新政策【全文】
从1月1日起,河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上调。河南退休养老金的最新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1月1日起,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一上调。
调整范围此次调整,覆盖河南省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河南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此次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个层面。
1、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为,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从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2、挂钩调整 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上述基础上,企业退休人员再按其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
3、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提高其基本养老金。截至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 通 知 豫人社养老〔2016〕1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豫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和《关于做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6〕19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作,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