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0:52作者:才子老师
企业职工的出生时间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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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起止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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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起始时间是从批准退休的次月执行;死亡后次月停止支付养老金。
伤残津贴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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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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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