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11:00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温州市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男女职工退休年龄新政策
温州男/女延迟退休年龄方案消息解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的确在对“延迟退休年龄”展开研究以为国家提出相关建议,但进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现行退休年龄规定即将更改。事实上,早在2005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就进行过此类研究。
当前法定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退休。近期仍按此标准执行。
这位负责同志表示,从国际上看,一些国家已经延长了退休年龄,主要是适应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程度的提高。我国目前既面临着老龄化加快的挑战,又面临着就业压力巨大的挑战,对这样的一个政策要非常慎重。
目前,我国实际退休年龄在53岁左右,很多地方面临大量提前退休的情况。虽然不少地方近年出现“用工荒”,但我国作为世界上劳动力大国,劳动力资源总量高达10亿多,就业形势在今后一段时期仍将十分严峻,而不是如欧洲一些延迟退休年龄的国家那样已面临劳动力短缺。因此,像一些媒体所说的“退休年龄提高至65岁甚至更晚”,不会在近期立刻实施。
远期,如15、20年后,退休年龄的调整的确是大势所趋,但究竟怎么调、调整到多少,会考虑经济社会的总体变化。
改革退休年龄涉及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同群体的意见往往很不一致。采访中发现,临近退休年龄的干部,不论男女,有相当一部分认为可以适当考虑延长退休年龄,特别是其中职位、职称高的。据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此类人群工作强度不是很大,很多人虽然已到退休年龄,仍可胜任工作。一些特定行业,如医生、教师,往往是“越老越吃香”。退休早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一种人才资源的浪费。
一线工人则多数认同目前的退休年龄规定,有的人甚至希望早点退休。因为一线工人大多体力消耗大,在职时收入水平偏低且不是很稳定,退休后则可以获得稳定的养老金收入。近几年国家一直在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水平,对一些收入不高的职工而言,早点正式退休,收入还能高一些。
延迟退休年龄不仅关系经济发展,更关乎公平。有时候,对某个群体的特殊照顾,比如允许其65岁退休,虽然可能会让这个群体满意,但也可能引起其他群体不满。这就要求政策制定者,对延迟退休通盘考虑——考虑不同群体的利益、考虑不同地区的实情、考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真正做到科学论证、凝聚共识。
人社部有关负责同志也对温州日报明确表示,如果要启动延迟退休年龄的改革,肯定会深入论证,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间的公平公正,在逐步达成共识后再实施。
记者:请问您如何看待延迟退休?
何继明:应该实行延迟退休,而且应该尽快做,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延迟退休方案”的名称还可以再斟酌一下,如换成“长寿高龄退休方案”或“建立高龄职工劳动激励机制”。这样,也许人们的理解会更加正能量。
退休即高龄人口正式退出社会有偿劳动岗位,转为休闲、家庭劳动或自愿义务劳动,“人老当休”是社会共识。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参保人退休可获得养老保险待遇及其他社会保障待遇,如免缴费可获得医保待遇。延迟退休的提法,容易让人理解为“工作期限变长、累计缴社保费期限变长、社保待遇领取时间变短”。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是现实,是延迟退休相关联的基本社会背景,并非因果关系。延迟退休的直接原因,应该是原定退休年龄标准(男60岁、女55岁)与当前及未来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不适应。
众所周知,最近二三十年出现以下变化:,首次就业年龄变大导致原定退休年龄范围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相对变短;
第二,人均期望寿命延长导致领取养老金的年限相对延长,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1981年为67.88岁,2015年则为76.34岁,另外,城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超过80岁;
第三,工作条件现代化导致高龄人口可胜任的劳动岗位相对增多,延迟退休是养老保险事业内在发展变化的必然要求。
其实,即使不是老龄化国家,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很大,也应该将退休年龄标准适当延迟,“人到老年方退休”,否则就是“未老先休”。
记者:延迟退休改革需要调整哪些配套政策?
何继明:一些人从延迟退休字面上理解,想当然地认为“老年期社保待遇减少”,进而担心“晚年生活水平下降”。一旦预期个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害,就很容易对新政策产生误解和抵触。
尽管人社部门再三明确表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不会减少个人养老金待遇。”但是,相有关老年人群相信这样的承诺是真能落实,又谈何容易。
其实,影响老年人生活水平的因素远远不止“退休年龄标准”这一个方面。政府可以从很多方面确保,不会因为延迟退休政策影响有关老年人群的经济收益,特别是要明确保证在晚年参与了更多社会劳动的人能够获得更多利益,这样才能有效纠正某些人的消极预期。
我建议,一是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多劳多得+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迟领不少得”激励机制,保证工作时间长的人总体利益不但不会降低,反而更高。
二是通过税收手段来调整。比如,男满60岁、女满55岁仍继续工作的人,对其高龄期间工作所取得工资、薪金等实行税收优惠,适当减免个人所得税。
三是处在政策过渡期的老年人群,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允许其申请提前领取部分养老金。假设未来退休年龄是63岁,那么60岁到63岁这部分人,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领取打折的养老金以供生活。当然,如果个人不领取,则在63岁以后追加发放。
四是要建立科学的养老金调整机制。过去,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起点较低,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在职职工工资收入和物价也连续上涨。因而,养老金连年高比例增长有其必要性,也有经济支撑。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在职职工工资收入增长不明显,出现“工资与养老金倒挂”现象。高龄职工普遍感到,继续工作的净收入比领取养老金还低。因此,养老金年度增长比例,需要重新评估和精确测算,防止出现不合理的“倒挂”现象。
记者:有人认为,延迟退休改革之前的一代人占了便宜,而改革之后的一代人吃了亏,利益受到影响,您怎么看?
何继明:延迟退休改革的前后两代人,自身情况以及所处社会环境都不一样,不能简单地说,谁就占了便宜,谁就吃了亏。
,出生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上一代人”和出生于六七十年代的“这一代人”的起始工作时间有很大差异。“上一代人”往往初中、高中毕业后,十几岁就开始工作,到我国当前法定退休年龄,他们的工龄通常是40多年。而“这一代人”由于很多人读专科、本科或研究生,首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龄普遍都在20岁以上,比“上一代人”的起始工作时间平均延迟了6-10年。因此,如果以相同退休年龄为界限,那么,“这一代人”的总工作时间实际上是比“上一代”短了好几年,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也短了好几年。
第二,“这一代人”平均预期寿命比“上一代人”多了好几年,意味着“这一代人”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变长了。因此,即便“这一代人”退休年龄标准延迟至63岁以后,他们领取养老金的累计时间还是比“上一代人”长。
第三,“上一代人”往往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他们到了一定年纪以后,确实不能再胜任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劳动条件改善,“这一代人”男60岁、女55岁后可胜任的工作岗位还有很多,如果未老先退、能干先休,这是对社会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第四,“上一代人”的个人和家庭财富积累普遍较少,养老金可能是他们晚年唯一的收入来源。“这一代人”个人和家庭财富来源渠道更广,例如房产增值、投资理财收益和存款。对许多“这一代人”来说,养老金甚至不再是他们晚年生活收入的主要来源,养老金领取时间节点的变化,不会对他们晚年生活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总之,相邻两代人之间养老利益是高度关联的,需要合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