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4:20作者:王新老师
2、车主为单位的,须前往我市公安车管窗口办理用户面签业务,完成单位用户注册。办理时,提交单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本人到场办理。
3、如需更换手机号,车主可通过手机APP“交管12123”,使用原手机号收到的验证码进行电话号码更改;如原手机号已被停用或被他人占用,则需要车主本人前往我市公安车管大厅窗口进行面签变更。
4、注册成功后登录手机APP“交管12123” 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sc.122.gov.cn),选择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按车辆办理的业务类型和操作提示进行自编选号或车管系统随机选号。
“黑名单”管理措施
1、提供虚假信息申办业务或使用非法程序等入侵选号系统的,将被取消预选号及网上选号资格,进入“黑名单”,停止办理一切互联网业务。同时,还将依法追究申请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2、预选号牌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未在车管窗口完成业务办理的,取消预选号牌,进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在互联网平台办理选号业务。
3、不如实注册或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继续进行网上选号的,取消预选号牌,进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在互联网平台办理选号业务。
4、持有外地身份证,及持有自贡身份证、但户籍所在地为外地的车主,如不能提供自贡居住证,则不能办理机动车互联网选号业务,若继续通过互联网选号导致无法正常上户,后果由用户个人承担,且将进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在互联网平台办理选号业务。
选号提示
1、用户注册信息要真实,且只能为本人名下车辆进行选号。
2、为避免因操作不当进入“黑名单”,提示注册及填写基本信息时,请认真仔细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正式选号前,先登录互联网平台网站,熟悉选号操作指南,进行模拟选号,便于正式选号时更快捷、更顺心。
4、车主名下有多辆车需要办理上牌业务时,车主只能在一辆机动车完成互联网选号并成功注册登记后,才能为下一辆机动车预选号牌。
5、车主可在任意时段录入、保存“基本信息”,选号时段内(系统会进行提示,一般为8:00—22:00)可直接登录系统选号,无需反复进行“基本信息”录入。
6、新号码投入号池后,自投入之日起,7天内只能进行随机选号,7天后未被选走的号码将随机进入自编自选系统,供群众自编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