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4 09:47作者:李一老师
13、破产企业中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安置,依照《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办理;临时工的安排依照《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14、人随资产走拍卖转移,即整体购买破产企业资产的,每接收一名职工,政府从土地转让费中,一次性给购买单位人员安置费1万元。
15、市、县两级劳动部门应在有条件的城镇兴办“自谋职业一条街”。失业职工凭《失业证》、富余职工凭劳动行政部门签发的有效证明,进入市场自谋职业。
16、要加强生产自救基地的建设,对未安置失业职工的,应及时收回借款,不再做为基地扶持;经济效益较好,安置率高,需要扶持的,经省、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可再给予适当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