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3 09:55作者:王华老师
一、免费职业培训。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每人每年可到定点机构享受一次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二、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免费职业技能鉴定。
三、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1.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以及在公益性岗位安排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保险费给予补贴。
2.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30%社会保险补贴。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
1、享受对象:公益性岗位安排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
2、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
3、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就业见习补贴。
1、享受对象: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按月足额发放其基本生活补助的企业(单位)。
2、补贴标准:保定市最低工资标准(资金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分担)。
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六、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1、享受对象:(1)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失地农民和进城创业农民,年龄在60岁以内,户口在保定市辖区内,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具备一定劳动技能,主要包括: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役、转业军人;进城创业农民和完全失地农民。(2)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