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2 08:50作者:三水老师
(四)失业证明包括: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完整、密封的职工档案或者新单位开具的档案接收证明;择业期处于无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各类学(院)校毕(肄)业生未就业的凭学校出具的毕业或肄业证明材料等。
第十二条 各级人社、地税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按职责分工做好就业登记和社保扩面工作,对未办理就业登记、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出《限期改正指令书》,对用人单位不依法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核定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核定并按规定移送地税机关征收;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由地税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催报催缴,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决定)书》,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十三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书面材料审查(定期监察)和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制度,对用人单位分级、分类监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在参与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时,不得评定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人单位;对不按规定进行就业失业登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典型事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社会公布。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检查及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未办理就业登记,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对用人单位下列事项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及其他必备条款、交付劳动合同文本、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情况;
(四)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