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5 08:37作者:李天扬老师
该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本次调整只是临时性政策,待下一步调整巡游出租汽车基本运价时再统筹考虑。
网约车新规解读
网约车政策
11月1日上午,此前传言将停止运营的滴滴出行平台仍在正常运行,受网约车新政影响最大的滴滴快车平台系统中,运营车辆数量并未出现明显减少的迹象。
上午11点,滴滴方面发布声明称:“在过去三周各地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期间,我们积极与各地主管部门沟通汇报,梳理了具体意见。我们会进一步与各级主管部门沟通交流,争取使民众出行得到最大满足。”
滴滴公司的声明显示,“目前各地陆续颁布了正式实施细则,不少地方的细则在广纳民意的基础上做了很多修改和完善。”
解读:私家车转为网约车基本条件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2016年7月27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将网约车这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事物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围,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
根据规定,私家车转为网约车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也明确如下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