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4:44作者:王新老师
3. 2017年1月1日之后毕业,并在毕业3年内落户我市。
4. 在我市首次购买住房,且购房合同已完成备案,并按规定纳税,取得完税凭证。
办理程序
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及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 、郑州经济开发区房管部门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审批。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 。申请人将《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给购买房屋所在区域的房管部门。在市内五区(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 购房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工作由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负责受理。
2. 审核 。各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购房是否属于首次购房进行核对后,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人是否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名单之中进行核对。完成两项核对后,将补贴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后,确定拟补贴对象名单。
3. 公示 。将拟补贴对象名单通过市级媒体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拟补贴对象名单、各区域拟补贴资金计划表等材料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向各区域拨付资金,资金到位后,由各受理单位每季度集中将购房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申报资料
申请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申请表;
2. 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
3. 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4. 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以及完税凭证。
有关事项
1. 申请购房补贴时,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对经证实属于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