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1 14:12作者:李一老师
2018内蒙古省养老金最新政策尚未出台。
内蒙古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在25日召开的人社部2017年第一季度发布会上,卢爱红表示,确定5.5%左右的上调比例,是综合考虑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人口老龄化新形势慎重做出的决策,统筹考虑了经济发展状况、职工工资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后确定的调整幅度。
卢爱红还透露,在调整过程中,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调整水平具体到每一个人,也会有一定的差异。这次调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我们将具体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待遇调整的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尽快把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我们还将抓紧研究建立兼顾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关于内蒙古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内人社发【2017】30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干部(人事)处,各大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人事)部门: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现将我区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内蒙古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一、调整范围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7元。
养老金低于700元的,可先调整到70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