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0 21:36作者:王华老师
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机构、虚拟理财、房地产行业、私募基金、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这七领域为非法集资高发领域。
4月27日,由14部委联合印发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资料”指出,当前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P2P网络借贷机构、虚拟理财、房地产行业、私募基金、地方交易场所、相互保险这七领域为非法集资或涉嫌非法集资高发领域。
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在非法集资中存在以投资理财为名义,承诺无风险、高收益,公开向社会发售理财产品吸收公众资产,实体企业出资设立投融资类机构为自身融资等特点。
P2P网络借贷机构在非法集资中存在网贷平台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以虚假名义发布大量借款信息,个别平台编造虚假融资项目或借款标的等特点。
虚拟理财在涉嫌非法集资中存在以“互助”、“慈善”、“复利”等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等特点。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特点存在违规销售、承诺售后包租诱导公众购买,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以内部认证、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销售,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等特点。
私募基金非法集资存在以保本、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业务复杂同时从事股权投资、P2P网贷、众筹等业务特点。
地方交易场所涉嫌非法集资存在承诺较高的固定年化收益率,宣传已经或者即将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上市”,向社会公众发售或转让“原始股”等特点。
相互保险涉嫌非法集资存在承诺高额回报方式吸引社会公众出资加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