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22:04作者:李天扬老师
新的发放办法,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着眼制度创新。这次调整,将探亲路费保障与具体乘坐的车次、席位、票价脱钩,以探亲里程和综合运价为依据计发交通费用,比较好地适应了国家交通运输工具多元化、价格市场化的形势,保障模式更加科学合理。
二是水平有所提高。实行新的办法后,全军各类人员探亲路费保障水平将有所提高,干部、士官平均增长10%左右,来队家属平均增长20%左右,探亲里程较远的官兵增幅更大一些,军委总部为支持这项制度调整,专项安排经费数亿元。
三是体现政策倾斜。新办法对边海防部队的探亲路费保障给予了倾斜,规定边海防官兵来队家属交通费按干部士官标准计发,子女按家属探亲路费的一半计发。
四是手续更为简便。这次调整,改变了过去逐人逐车次审核报销的办法,有利于比较快捷地实施保障,减少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二、干部探亲休假规定
探亲路费是军队和地方通用的费用名称。一般是指国家机关、企业务业单位职工在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期内,由国家按标准报销的探亲往返车船费和必要的住宿费。军事系统的探亲路费,是指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职工在中央军委和四总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由军队按标准发放的车船费和必要的住宿费。按国家和军队的规定,探亲人员一般不得报销乘坐飞机的费用,但是对驻西藏、新疆部队的干部、战士、家属探亲的交通费,有特殊的规定;在指定的航线和城市之间乘坐飞机的,可以报销飞机票价的全部或50%。根据总后勤部颁发的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探亲路费由各级后勤财务部门分管,全部实行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探亲路费是-项福利性开支,它涉及到每一个干部、战士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是个经常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
军队干部探亲路费标准规定
中队干部探亲路费报销标准规定按已婚干部和未婚干部两种类型情况区分。
(1)已婚干部探亲路费报销标准规定是:
①干部爱人未随军的,每可探亲一次,往返车船费由部队报销;其爱人每年也可来队一次,往返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凭地方单位证明可由部队报销。
②夫妻在一地生活的干部探望父母,每4年1次,往返车船费由部队报销。
③干部与父母、爱人分别以住三地、干部可每年探望爱人1次海4年探望父母1次往返车船费由部队报销;干部父母有一方与干部或爱人居住一地的,干部不再享受公费探望父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