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08:32作者:王华老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领居住证(但本人要求申领居住证的除外):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探亲、就医、旅游、出差的;3、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人员;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居住证”免费办理免费续签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续签,办理单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应当缴纳工本费。
为了体现便民原则,在具有居住地户籍的亲属家中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30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未成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流动人口,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住登记。
此外,按照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居住证,不得冒用他人居住证,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或者扣押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