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08:47作者:王新老师
日照市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可以直接在日照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省内户籍且居住日照满一年的还可以申请护照、港澳通行证,如此方便的政策来自于《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为了让更多流动人口了解这一政策,全市公安机关于3月24日至27日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周活动。
3月24日上午,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记者获悉,宣传周期间,日照公安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法规政策宣传,提醒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物业企业及房屋中介按时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办理居住证,引导流动人口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警方提醒,办理居住证是流动人口享有权益保障的重要证件。目前,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技能培训等方面享有权益保障的基础上,还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根据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以及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或者住院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据了解,山东省的居住证分一年期和三年期两种,均为免费办理。个人申领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申领一年有效期居住证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或者是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申领三年有效期居住证除了需准备身份证等证件以外,还需准备以下三项当中的其中一项材料: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已购买房屋证明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