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6:25作者:李天扬老师
在今年1月23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指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实行退休费制度,个人是不用缴费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实行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统帐结合的制度,要实行个人缴费。但是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中没有考虑个人缴费的因素,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已经多年没有调整。
“在推出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国家决定适当提高基本工资标准,以尽可能使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个人缴费后的当期收入不降低,为顺利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条件。”李忠说。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内涵
2006年至今,十年不涨薪让很多公务员心态逐渐发生变化。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公务员薪资多少会对行政管理效率产生传导作用。在调薪问题的大讨论中,政府强调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和经济增长不成正比,百姓则强调公务员零成本占据太多的社会福利。福利分房、双轨制养老、公费医疗被视为公务员的三大特殊福利,虽然根据目前的改革趋势,这三项福利正在退出历史舞台,但是福利缩减并不能成为公务员涨薪的根本理由。真正能决定公务员是否应该涨薪的是保障行政效率的激励性和维护社会公平的稳定性。
从近几年基层实际情况看,似乎公务员涨薪工作落实并不如想象得那样顺利。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各基层情况不同,难以同步推行,另一方面也说明各地方政府和部门对公务员涨薪引起的社会舆情争议有所顾虑。在乎老百姓的感受,这一点值得肯定,但是感性的顾虑不能替代薪资管理的理性制度安排。尽快开启公务员涨薪的法定程序与社会公示,这才是破解公务员涨薪困局的关键。
首先,公务员工资调整必须加快开启人大法定程序,这是缓解涨薪社会认知矛盾的基础。公务员每一分收入都来自公共财政支出,其旱涝保收的角色定位,注定公务员不应成为富人群体,所谓强调公务员高收入的说法本质上是一种认为“做官”就该处处高人一等的封建思想。这种旱涝保收的工资收入正是法定的产物,各地方需要充分发挥人大提议和决议的法定职能,杜绝出现政府公务员“自己给自己涨工资”的尴尬局面。
第二,结合简政放权的转型需要,对公务员薪酬存量进行结构改革,侧重基层公务员福利提升。截至目前,没有一个国家能精准测算出公务员的行为效率对国家经济的拉动作用,相反却能够衡量寻租腐败指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权重,公务员的灰色福利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呈反比,公务员的消极行为必然会对社会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