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6:19作者:李天扬老师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本人在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对该问题想发表点自己的意见.当然本人回答问题的出发点是在我所在的省的政策,有些地方可能有些特殊性,但是大部分是相同一致的
第一,公务员的工龄与是否缴纳社保没有必然联系.最主要的原因是公务员是不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尽管楼主以前在私企工作,尽管你以前没交纳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主),但是你现在的职业是不需要交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而公务员对工龄的认定主要是以你的工作时间来认定的,而不是以你是否交纳社会保险来认定,这是和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最主要区别.而最主要的原因是企业与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将来退休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是根本不同的.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的养老金计算主要靠的是个人帐户的交费以及当年的社平工资,而公务员根本不交纳养老和失业,养老金计算办法使以工作年限来计算的.这就是是公务员工龄只所以不以缴纳社保费为标准的主要原因,也是和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的最主要区别.
第二,我国的公务员以前是交纳社保费的,可是很多地区大致从2001年开始,按照国家的规定,已经不在缴纳社保费了.也就是说公务员退休了纯粹是国家来养的.而且很多地区将以前有些公务员缴纳的费用已经退回给公务员本人了.所以,楼主根本没必要缴纳这笔钱,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缴纳了将来还是要退给你的了,有些地方是退休的时候退给你的.同时,在人事部门对你的工龄进行核定的时候,由于你是公务员,不是以是否交纳社保为标准,而是以你每次工作的时间和年限进行核定,只要是中国人民共和国一切合法的用工形式,在公务员管理部门都是认定为工龄的,以当时是否缴纳社保费没关系.而认定你以前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主要靠的是你的档案,最主要的是你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然,如果以前的工作单位是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单位的话,还得有相应的工资关系说明书.
所以,只要档案完整,以前的劳动合同存在(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可和原单位协商补一份),根本不需要再缴纳以前社保费来认定什么以前的工龄.记得,公务员的工龄认定和企业事业单位完全不一样,不是以是否缴纳社保费来认定的,最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是根本不需要交纳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将来的退休金计算方式也和企业事业完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