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6:12作者:王新老师
目前,在地方新计生条例已经落地的省份中,安徽的产假延长时间最多,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6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58天产假。
目前,北京、吉林、山东三地正在公开征集意见,对于晚育假均有新的规定。《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中明确,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修改为符合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如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为128天,与此前的产假天数相同。
在丈夫的陪产假方面,广西陪产假由10天增加至25天,陪产假天数最多。
安徽婚假规定:
2016年1月15日新修订的《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假的奖励,因此,安徽婚假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