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3:42作者:王新老师
棚户区改造的概念及改造范围
(一)棚户区改造的概念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包括城中村。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被征用,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由原村改造而演变成的居民区,或是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
(二)棚户区改造的范围
棚户区改造的范畴为城市棚户区(集中成片与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城中村、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国有工矿(煤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等。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推进重点,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逐步开展城镇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棚户区改造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有序推进。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制订市县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突出改造重点,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棚户区改造政策性、公益性强,要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棚户区改造。
各县市区政府制定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扶持政策和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积极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加大各级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三)因地制宜,多式改造。要按照“合理户型、功能齐全、配套完善、质量保证、安全可靠”的要求,注重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品位、完善配套设施、推进绿色节能,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按照“整体重建、保护改造、综合整治”分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