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1 17:39作者:李天扬老师
(六)生态修复。?
41.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PM2.5源解析,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披露企业经营活动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信息。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污染源公开排放数据。指导11个市制订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42.推进“2+13”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太原、朔州2市及阳高县、忻府区、文水县、昔阳县、祁县、平定县、黎城县、沁县、高平市、泽州县、古县、万荣县和垣曲县等13个县(市、区)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探索高碳产业低碳发展路径,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3.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坚持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原则,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在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积极培育第三方治理的新模式、新业态,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建立环境服务公司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4.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45.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推进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化工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
46.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按照省委、省政府《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纲要(2015-2030年)》(晋发〔2015〕10号),全面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研究制定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条例,为治理汾河提供法制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47.推进桑干河等6条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制定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丹)河、涑水河、御河等6条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启动实施以污染防治、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水源涵养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工程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