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5:04作者:才子老师
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删除“提倡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增加了“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相关条款,体现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
这意味着,受到广泛关注的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终于落地。诸如:晚婚晚育假修改、生育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衔接等一系列大家关心的问题也得到了解答。
1并不意味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我省从上世纪70年代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计划生育取得伟大成就,有效缓解了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有力促进了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围绕全面两孩政策,省卫计委做了哪些准备工作呢?相关人员说,主要是积极协调开展省人口计生条例的修改工作,组织做好目标人群测算工作,加强人口监测和风险防控,评估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影响等。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否意味着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呢?面对这样的疑问,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目的绝不是把人口控制得越少越好,而是要做到人口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并且人口总量适度、人口素质提升、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合理。所以,随着我国人口客观形势的变化,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并不意味着要取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而是为了科学地、全面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据省卫计委所做相关统计,我省符合全面两孩政策目标人群约为2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8万,农业人口97万。按照该委组织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有30%左右的家庭将选择生育二孩。据此测算,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全省平均每年将新增出生人口10万人左右。
2生“老二”不再需要审批,再生育审批权限下放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老二”还需审批吗?新条例规定,对于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同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体现了便民原则,将登记机构扩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也可以由各级医疗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生育服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