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5 17:01作者:王新老师
14、全面推进消防执法公开。
依托各级消防受理窗口或互联网,公开消防监督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消防监督和行政许可的结果以及监督渠道。强化受理窗口与互联网功能互补,扩大消防知识宣传范围,提供消防监督查询服务。
15、开辟重点项目消防建审验收“绿色通道”。
对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确定专人负责,提前介入、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对规模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工程,在确保消防安全前提下,实行分项目、分阶段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16、提供火灾隐患整治帮扶指导业务。
主动提供消防技术咨询,指导企业提高自检自查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明确专人帮扶指导,协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整治成效。
17、提高消防行政审批时效。
一般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特殊建设工程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评审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及复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18、便捷被监管人员法律援助渠道。
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在全省看守所全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为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提供收转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教育等服务,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