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2 14:48作者:王华老师
26.增加城市停车场
全市共实施13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58亿元,全市计划新增城市停车位2592个。市区重点实施江滨花园10号楼立体停车场、钟法路地下停车场、延安南路地下停车场、瑞京路警官俱乐部停车场、碧湖市民生态公园地下车库、奥体中心城市停车场等项目,新增停车位800个以上。
27.扩大城市片林
全市共实施11个项目,总投资1.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5亿元,新增城市片林983亩。其中,市区拟建设9处城市街头绿地及公园,总面积约555亩,按照“把森林经营的理念导入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实践中,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实现人与自然和谐、高楼与森林融合、文化与风景相映衬”的要求,全面提升城市绿化档次和品味,为推进“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28.保护城市湿地
全市共实施4个项目(龙海市月港公园、漳浦县鹿溪望山广场段、东山县东赤港湿地公园、长泰县龙津园二期),年度计划投资1.3亿元,保护城市湿地3610亩。
29.推进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工作
按照福建省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城乡建设领域有效投资的通知》(闽宜居指办〔2015〕9号)的要求,今年每个县(市、区)至少新启动1个省级农村住宅示范小区建设,小区规模不小于3公顷,具体按照《福建省村镇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闽建村〔2000〕28号)要求实施;每个乡镇安排1个村庄开展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试点,试点小区规模不小于2公顷。全市共新启动113个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其中11个省级农村住宅示范小区,102个县级农村住宅小区建设试点,新增投资约3.4亿元。
30.实施旧村改造项目
实施46个旧村复垦改造项目,整治规模1570亩,计划产生新增耕地1460亩,计划投资1.16亿元,由国土部门负责。重点推进偏僻自然村搬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民搬迁、石结构房屋搬迁、省级小城镇的旧村复垦搬迁等的原农村建设用地的复垦。
31.实施造福工程
按照省下达任务要求,全市偏僻自然村搬迁任务新建2.7万人,修缮1120户,由农业部门负责。各县(市、区)指标任务分别为:芗城区50户、漳浦县1900人、云霄县4900人、东山县1100人、诏安县4900人修缮100户、平和县3400人修缮400户、南靖县3930人修缮200户、华安县3800人修缮300户、长泰县2200人、常山区300人修缮20户、台投区570人修缮50户。全市有11个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被确定为省级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