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1:33作者:王华老师
(三)太子河区:改造项目1个,征收353户,回迁安置706户,回迁安置面积53000平方米。
(四)宏伟区:改造项目4个,征收2158户,征收面积124279平方米,回迁安置2224户,回迁安置面积174220平方米。
(五)弓长岭区:改造项目1个,征收527户,征收面积58000平方米,回迁安置1054户,回迁安置面积59000平方米。
(六)辽阳县:改造项目1个,征收49户,征收面积6971平方米,回迁安置49户,回迁安置面积3908平方米。
(七)灯塔市:改造项目3个,征收1545户,征收面积156000平方米,回迁安置2769户,回迁安置面积177000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
(一)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
(二)开行贷款、河东债券、建行贷款、华夏银行贷款等项目融资;
(三)市、县(市)区自筹资金。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辽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组织领导工作。组长由市长裴伟东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黄之峰、副市长曹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王齐鲁担任。成员单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委、市水务局、市文广新体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信访局及河东新城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要职责是:负责棚户区改造日常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拟定全市棚户区改造计划;明确改造任务;拟定改造政策;提出改造资金筹措方式及资金分配意见;审批回迁安置方式;审批征收补偿方案;实施改造全过程监管。办公室主任由王齐鲁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征收指导组、资金筹措组、监察审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