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4:01作者:王新老师
五、体检
7月中旬,组织拟招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及体检方式以各市人社局电话通知为准。
六、参加“三支一扶”可享受的待遇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一)服务期间的待遇
1.工作、生活补贴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工作、生活月补贴标准为1500元,每人每年500元的交通补助,由省财政承担。另外,服务单位提供的补助或待遇见《“三支一扶”招募岗位汇总表》中“服务单位提供待遇”一栏。
2.保险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办理基本医疗、工伤、大病统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省财政负责,个人缴纳部分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从“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中扣缴。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1.公务员定向录用
各级人社局在考录公务员时,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定向考录。
2.事业单位吸纳
凡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乡镇事业单位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招聘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以上事业单位要拿出不少于12%的招聘岗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包括“三支一扶”在内的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
(三)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按照有关政策,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就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择业
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较长时间仍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重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