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0 11:22作者:李天扬老师
增加中、高级职称教师岗位比例
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
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与考试。
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教师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但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和表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