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8 11:38作者:才子老师
对已达报废年限和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信息,公安交警部门将通知车辆所有人限期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执法告知已送达车辆所有人,但所有人无法提供机动车报废证明的,由所有人出具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承诺书”或街道、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机动车灭失证明,对机动车以“灭失”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重点查处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对已达强制报废期仍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进一步强化黄标车限行区域管理,以严管态势倒逼黄标车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