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6:03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是围绕“363”城市发展框架,优先安排急需改造项目;群众居住条件差、反映强烈,亟待改善的项目。
四、计划安排
2015年全市计划确保完成征收棚户区(城中村)住宅面积300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160万平方米);安置房新开工面积200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200万平方米;安置25000户(货币和购买安置不少于20%。
龙子湖区:确保完成征收住宅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45万平方米);安置房新开工面积40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25万平方米;安置2500户(货币和购买安置不少于20%)。
蚌山区:确保完成征收住宅面积45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30万平方米);安置房新开工面积40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35万平方米;安置2500户(货币和购买安置不少于20%)。
禹会区:确保完成征收住宅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45万平方米);安置房新开工面积40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20万平方米;安置2000户(货币和购买安置不少于20%)。
淮上区:确保完成征收住宅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20万平方米);安置房新开工面积40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30万平方米;安置2500户(货币和购买安置不少于20%)。
经开区:确保完成征收住宅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25万平方米);安置房新开工面积40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25万平方米;安置2500户(货币和购买安置不少于20%)。
高新区:确保完成征收住宅面积45万平方米(其中棚户区25万平方米);安置房新开工面积30万平方米;安置房竣工面积5万平方米;安置700户(货币和购买安置不少于20%)。
市级安置房建设项目:市重点工程局陶山小区二、三期竣工50万平方米,完成回迁3940户;市规划局喜迎门保障房竣工30万平方米,回迁6439户;市住建委胜利东路保障房竣工20万平方米,回迁41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