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5 15:50作者:李一老师
县政府于2015年6月3日就提高村雇幼儿教师工资待遇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确定,结合陵川贫困县的财政收支实际,从2015年元月起,把村雇幼儿教师待遇补充至每人每月900元,原发放渠道不变,确有实际困难无力支付的村,由县里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帮助。积善村支付的幼儿教师工资2200元/年继续按惯例支付,缺额8600元/年将由县转移支付补足。此项支出因议定时间在2015年6月,所以并未进入2015年度县财政预算,但已按《预算法》规定和2016年缺额资金一并列入2016年预算,该项资金将于2016年县人代会通过政府预算后执行,届时,将随农村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并发放到位。
此外,积善村每年收取的3000元/年左右的幼儿保育费,也作为生活补贴全额发给幼儿教师,2015年该项补贴9月份已由幼儿教师本人领取。
所有现在岗的村雇幼儿教师只要符合2012年山西省教育厅、监察厅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代课人员统计条件,其60周岁以后可以享受教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