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5:31作者:王新老师
(四)推动社会治理取得创新突破。建设平安青海,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健全利益表达、协调和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推进基层网格化管理,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和改进信访及调解工作。依法打击各种分裂破坏活动和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两反一防”,继续推广“班玛经验”,整治薄弱地区和单位。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构筑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做好社会矛盾源头预防化解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注重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心理服务和疏导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大政策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系统化的政策研究,将承接顶层设计与注重基层探索结合起来,制定完善协调配合的财政、金融、产业、区域、投资、消费、人口、价格、土地等政策,推动形成与“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强对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的政策支撑。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提高相机抉择水平。推进各领域政策间的协调联动,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和协同性,减少政策效应抵消或相互叠加,解决好政策传导机制不畅等问题。
(六)抓好“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落实。编制“十三五”规划、专项规划,要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好本建议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各市(州)要从实际出发,编制好本地区“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执行的约束性指标,保证规划建议落到实处。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前景光明,任务艰巨。全省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改革精神、法治理念和创新举措,众志成城,开拓进取,为胜利实现“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续写中国梦青海篇章而不懈奋斗!